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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巡洋舰和轻巡洋舰是怎么区分的?90%的军迷不知道

admin 2025-02-21 24

引言

巡洋舰是海军中一个古老的舰种,早在风帆时代就已经存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列强之间签订的《伦敦海军条约》,巡洋舰被划分为“重巡洋舰”和“轻巡洋舰”两种类型。

很多军迷一看到“重”和“轻”这样的字眼,马上就认为这两种战舰的区分标准是吨位,那么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实际上,“重巡洋舰”和“轻巡洋舰”的区分标准并不是吨位,而是另一个重要指标。

巡洋舰的前世今生

巡洋舰的历史可以追溯到风帆时代的快速帆船。当时,英国海军将装备38-50门火炮、吨位在1000吨左右的舰艇定义为快速帆船,因此,快速帆船可以说是现代巡洋舰的前身。不过那个时代还没有“巡洋舰”这样的说法。

快速帆船又叫作“三桅炮舰”,因为它一般都是木质船壳,带有三根桅杆。它的速度很快,主要用来执行侦察、巡逻、警戒和护航等任务。

到了17世纪,英国、荷兰、西班牙等海上强国发现当时的“主力舰”战列舰造价昂贵、航速过慢,并不适合执行远洋巡航任务。而担负远洋巡航、保护海上贸易航线任务的舰艇,就被称为“巡洋舰”,它们一般速度较快,吨位介于战列舰和护卫舰之间。所以“巡洋舰”刚开始时并是一个固定的舰艇类别,而是对执行远洋巡航任务的舰艇的统称。

进入19世纪后,随着螺旋桨技术、蒸汽动力技术的发展,巡洋舰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19世纪40年代,西方国家开始出现采用蒸汽动力的巡洋舰。1842年,美国建造了第一艘海军螺旋桨蒸汽船“普林斯顿”号;之后不久,英国海军也建造了一艘螺旋桨快速炮舰“响尾蛇”号。不过此时的蒸汽动力巡洋舰技术还不成熟,带有明显的实验性质。

19世纪中期以后,舰船装甲技术也得到了发展,西方海军强国开始出现带有装甲防护的巡洋舰。刚开始时,人们只是在巡洋舰的机舱等一些要害部位铺设一层水平装甲,这种巡洋舰被称为“平甲巡洋舰”,防护能力较弱;此后经过改进,又发展出了带有中间高、两侧有弧度的装甲的“穹甲巡洋舰”,这种巡洋舰的防护能力大大增强。

与此同时,一些海军实力没有那么强的国家,由于其巡洋舰可能需要充当主力舰的角色,便开始考虑在巡洋舰上安装像铁甲舰一样的水线装甲带。

1870年,一艘带有水线装甲带的巡洋舰“海军上将”号在俄国建成,装甲巡洋舰从此登上了历史舞台。这时的装甲巡洋舰已经具有了现代巡洋舰的模样,成为许多国家海军的重要舰种,在舰队中充当铁甲舰的得力助手。

1894年,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铁甲舰大海战中,巡洋舰起到了重要作用。北洋舰队的“经远”号、“来远”号都属于装甲巡洋舰,而“济远”号、“靖远”号、邓世昌领衔的“致远”号以及日本著名的“吉野”号则属于穹甲巡洋舰。

“重巡洋舰”和“轻巡洋舰”的划分

第一次世界大战给交战各国造成了前所未有的伤害,大战开始前那场疯狂的造舰竞赛也给各国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为了避免重蹈覆辙,维护战后国际秩序,美、英、法、意、日等五大海军强国于1922年签订了《华盛顿海军条约》,该条约限制了各国主力舰的吨位和火炮口径,以及五国之间海军总吨位的比例。

其中,对于巡洋舰的限制是这样的——排水量不得超过10000吨,主炮口径不得超过8英寸(203毫米)。

1930年,五国又签订了《伦敦海军条约》,进一步将巡洋舰分为两类。其中A类巡洋舰的火炮口径大于6.1英寸(155毫米),不超过8英寸(203毫米),这就是“重巡洋舰”;B类巡洋舰的火炮口径小于6.1英寸(155毫米),这就是“轻巡洋舰”。

所以重巡洋舰和轻巡洋舰的区分标准并不是很多人以为的舰艇吨位,而是火炮口径,因为在“巨舰大炮”的时代,火炮口径是衡量一艘军舰强弱的重要标准。当然,火炮口径越大,军舰的排水量一般也会随之增大,所以重巡洋舰在吨位方面也确实是比轻巡洋舰更胜一筹。

这里要着重提一下日本。无论是在《华盛顿海军条约》还是《伦敦海军条约》中,日本分到的舰艇总吨位以及重巡洋舰的数量和吨位都排在美英之后,这使得这个野心勃勃的后起海洋强国十分不满。为了“超英赶美”,日本人开始暗中突破条约限制,“违规”建造吨位更大的重巡洋舰。

1928年服役的“妙高”级重巡洋舰,标准排水量为10902吨,满载排水量为13551吨,安装有5座双联装200毫米主炮;1931年,日本人对服役不久的“妙高”级进行大规模改装,使其标准排水量上升到了13200吨,满载排水量则达到了15000吨左右,并换装了全新的203毫米主炮。

从吨位上来看,“妙高”级显然已经超出了条约规定的范围。

之后的“妙高”级次级舰——“高雄”级重巡洋舰同样秘密突破了条约的限制,改装后的标准排水量达到13400吨,满载排水量更是达到15159吨。

“妙高”级和“高雄”级的建造是日本当时庞大造舰计划的一部分,反映了他们称霸海洋的决心,也可以看作是他们为日后和美国争夺太平洋制海权而做的准备。

由于《华盛顿海军条约》和《伦敦海军条约》都是1936年年底失效,所以五大海军强国又从1935年开始计划签订新的条约,但之后日本和意大利宣布退出。经过谈判,美、英、法三国于1936年3月签订了《第二次伦敦海军条约》,有效期6年,但此时的这个条约约束力已经大不如前。后来随着二战的爆发,条约失去效力,各国造舰又重回自由时代。

巡洋舰迎来黄昏时刻

二战结束后,随着导弹技术和航空技术的发展,海战模式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以往的军舰之间近距离火炮对轰的海战模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航空兵远距离打击、导弹超视距攻击等全新的作战样式。

在这样的情况下,战列舰、巡洋舰等依靠装甲和火炮优势取胜的舰种已经难以适应现代化海战的要求,逐渐淡出了各国海军序列。而驱逐舰由于性价比高、功能多样而受到了广泛的青睐,开始成为各国海军的主力舰种。

事实上,目前驱逐舰的大型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很多驱逐舰的吨位都已经超过了当年海军条约限制下的重巡洋舰,比如我国的055型、日本的“摩耶”级等。在这样的情况下,驱逐舰和巡洋舰之间的界限已经越来越模糊,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可以说巡洋舰并没有走向没落,像055型就完全可以算作巡洋舰,只是我国官方把它称作驱逐舰而已。

在舰艇功能多样化的今天,所谓的“驱逐舰”、“巡洋舰”都只是一个称谓罢了。

随着二战的结束,巡洋舰开始迎来黄昏时刻,只有苏联和美国两个超级大国仍然在发展这一舰种。“重巡洋舰”和“轻巡洋舰”的区分也随之消失,人们开始用“导弹巡洋舰”来称呼它,因为二战后美苏发展的巡洋舰不再是以大口径火炮为主要武器,而是以各类导弹取而代之。目前全世界依然在役的导弹巡洋舰有三款,分别是俄罗斯的“基洛夫”级核动力导弹巡洋舰、“光荣”级导弹巡洋舰和美国的“提康德罗加”级导弹巡洋舰,全部都已经到了服役生涯的末期,在不久的将来就会退出历史舞台。

巡洋舰正在离我们远去,但那个“巨舰大炮”时代的军舰所呈现出的暴力美学却永远令人怀念。现在的舰艇功能越来越齐全,技术越来越先进,外形越来越简洁,各类舰艇之间的划分界限也越来越模糊,这对我们军迷来说,或许就意味着少了那么一丝丝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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