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商品生产日期和消费者玩起“躲猫猫”
不好找、看不清,尤其让老年人犯难
一些商品生产日期和消费者玩起“躲猫猫”
相关规则办法正在制修订,部分优化标签标识鼓励性措施有望变为强制性规范
本报北京(记者陈丹丹)今年3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针对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找不到、看不清等现象,推动食品企业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如今,距离该《公告》印发已有近半年时间,记者今天走访北京多家线下商超发现,一些今年3月21日后生产的商品,其生产日期、保质期仍和消费者玩起“躲猫猫”。
商品生产日期不好找一直困扰消费者,特别是对于老年人来说,由于找不到、看不清生产日期,常会在超市里买到临近保质期的产品。为此,《公告》提出,食品企业需“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明确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颜色与日期颜色对比明显的形式清晰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采用‘见包装物某位置’的形式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其位置应当清晰明显、描述准确、易于查找”等。







